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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C歸類「大疆無人機」為「會飛的照相機」

2018-11-02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何花)「無人機」到底是「會飛的照相機」還是「帶照相機的飛行器」?這個看似無關緊要的問題,卻直接關係到中國「無人機」出口市場能否順暢。今年9月,在中國海關代表的力爭下,世界海關組織協調製度委員會(HSC)第62次會議,做出了對中國「無人機」產品有利的決定,「大疆無人機」歸類「會飛的照相機」,為此類商品進入歐洲等市場掃除了部分障礙,「中國智造」的代表產品走向世界獲得國際貿易的「通行證」。

據深圳海關關稅處介紹, 在國際貿易中,商品歸類即利益,有國際貿易利益就必有歸類爭議。中國自1992年加入《協調製度國際公約》,按照公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分類目錄廣泛應用於海關稅則、國際貿易統計、原產地規則、國際貿易談判、貿易管制等多個領域,又被稱為「國際貿易的語言」。自加入公約以來,中國海關運用技術手段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在世界海關組織協調製度委員會框架下,已為多個中國優勢出口產品爭取到有利的歸類屬性和獨立的商品編碼。

本次的大疆無人機歸類爭議,也是一波三折。無人機屬於創新性的高科技新產品,在世界各國缺乏統一認可的歸類屬性,因此在出口時,由於各個國家歸類不一致,會導致不同的監管要求及市場准入標準,這些都會給產品的出口通關造成困擾。

深圳海關關稅處介紹說,「無人機」如果按照「帶照相機的飛行器」歸類,就必須按「飛行器」進行監管,這樣一來各國的貿易管制條件會比較嚴格,容易形成非關稅貿易壁壘,不利於我國產品打入國外市場;但是如果按照「會飛的照相機」歸類,就可以按「照相機」來進行監管,各國對照相機一般沒有特殊的貿易管制要求,非常有利於我國高科技優勢產品進入國外民用市場。

在今年4月的世界海關組織協調製度委員會第61次會議上,「大疆無人機」的歸類以一票之差落入對我國優勢產業不利的「帶相機的飛行器」一類。在會上,肩負國家利益的中國海關代表,充分利用規則,對此做出了「保留意見」的暫時結論,並留至9月再次討論,為我方爭取到了寶貴時間。

深圳海關得知此情況,立即多次深入企業調研,並在海關總署關稅司的指導下,與全國海關進出口商品歸類中心上海、廣州分中心的歸類專家通力協作,指導深圳企業有的放矢整理申述材料,制定「會飛的照相機」的無人機商品歸類應對方案。

同時,中國海關代表與世界海關組織會議秘書組溝通,為企業爭取到派員參加9月會議進行現場陳述的機會。2018年9月,在世界海關組織協調製度委員會第62次會議上,中國海關專家據理力爭,主導討論的正確方向;會議間隙,又分別與主要成員國的代表反覆溝通遊說,最終通過了「會飛的照相機」這一歸類決議,成功按我方意見爭取到歸入「攝像機」品目8525項下,為此類商品進入歐洲等市場掃除部分障礙。

這是繼此前為深圳企業爭取「旅客登機橋」在協調製度下增列獨立稅則號列、取得中國海關首次歷史性突破後,深圳海關又一次運用歸類技術手段與國際規則,積極參與世界海關組織協調製度委員會的中國議題,為中國創新科技優勢產品「走出去」鋪平道路。深圳海關表示,下一步將結合稅政稅則調研工作,繼續深入企業行業,瞭解歸類需求,為更多的中國商品在國際貿易舞台上綻放光彩作出應有的貢獻。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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