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針對深圳市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對申請學位住房作出要求一事,羅湖區教育局12月6日中午回應稱,該教育局已於5日晚要求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撤下「告示」,並就「告示」引起部分家長擔憂誠懇致歉。
12月4日,深圳市螺嶺外國語實驗學校在其官網掛出的《關於學位申請的補充要求告示》(下稱《告示》)提及,從2019年4月30日開始,申請該校學位的家庭,購買的住房面積按30平方米、50平方米劃分後,對購買年限和居住年限做出了1年至6年的限制。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起輿論熱議。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該校的做法其出發點應該是遏制炒作小戶型學區房,類似的現象在現實中也的確存在,一些面積很小的學區房受到追捧,有的甚至被炒出天價。
該校原在《告示》中也稱,近年地段生源持續增加,學校學位已到極限。為了優先保障學校地段內實際購房居住的戶籍適齡兒童就近入學的權利,防止臨時擇校性申請,擠佔地段生學位,人為造成不公平和學位緊張局面,保證教育教學的正常開展,現參照兄弟省、市、區做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從2019年開始,要求如下:
(1)住房面積小於或等於30平方米的,需購房及實際居住滿6年以上,且在深圳市內沒有其他更大面積住宅類商品房。
(2)住房面積大於30平方米且小於或等於50平方米的,需購房及實際居住滿4年以上,且未被鎖定。
(3)住房面積大於50平方米的,需購房及實際居住滿一年以上,且未被鎖定。
(4)上述購房年限,均以當年4月30日為基點向前倒算。
《告示》表示,學校將通過社區網格系統記錄和家訪等形式對是否在申請學位的房產實際居住進行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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