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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條例明年初交港立會首讀 列明奏唱場合

2018-12-17
國歌法香港立法將會列明奏唱場合(新華社資料圖)

國歌法香港立法將會列明奏唱場合(新華社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17日)表示,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正按部就班進行,目標是在明年初交到立法會首讀。聶德權透露條文附表中會列明「須奏唱國歌」的場合。

聶德權表示,國歌法本是全國性法律,亦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故現時屬於履行憲制責任,透過本地立法的方式,讓國歌法得以在香港實施,強調草擬時有參考全國性法律的條文,了解其立法原意和目的,並在香港立法中反映出來。

聶德權又稱,國歌法立法雖會參考全國性法律,但強調不會「照抄」,將充分考慮香港本地的法律制度,即普通法中的慣常做法,以及香港當前的情況。條文附表中會列明「須奏唱國歌」的場合,如若日後需要增刪,則會透過附屬法例的形式處理。聶德權又指,「議員宣誓儀式」是其中一個「須奏唱國歌」的場合,故會在本地立法中按原則處理這種情況。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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