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國歌條例草案》今日(23日)提交予香港立法會大會首讀及二讀,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在立法會上表示,政府立法的目的是禁止公開故意侮辱國歌,市民如果沒有意圖侮辱國歌,便無需擔心或誤墮法網。
聶德權強調,條例草案的立法原意和精神十分清晰,其主要精神是「尊重」,相信普遍市民很容易理解和做到,該條例不僅對市民大眾日常生活根本沒有影響,同時可以透過罰則,阻嚇蓄意侮辱國歌的人。
聶德權還表示,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7年通過將內地《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便有憲制責任在本地實施《國歌法》,考慮到本地普通法制度及實際情況,特區政府決定以本地形式立法,體現「一國兩制」精神。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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