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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就業補助應推行 扣減200可暫緩

2019-01-28

【文匯網訊】特首林鄭月娥今日下午將與立法會反對派議員會面,聽取他們對提高長者綜援年齡線一事的意見。早前特首已就同一議題與建制派議員會面,今再晤反對派,顯示政府努力化解爭議的誠意。

事實是,任何涉及到公共開支和福利政策的修訂,在推行上總會引起部分人的不滿,這是難以避免的;而眼前有關長者綜援年齡線的爭議,關鍵正在於要分清政策修訂的目的、原意和推行上的一些歧義,前者是原則、後者是細節,兩者不能混為一談,更不應以後者去否定前者,從而對政府依法施政造成困難,這是當前討論長者綜援年齡線問題所必須注意的。

政府將申領長者綜援的年齡線由六十歲調升至六十五歲,政策修訂本身是無可厚非,甚至是應有之義。港人健康改善、壽命延長,是不爭的事實,而社會步向老齡化和未來社福開支大增更是不容漠視的議題,因此,在延長在職退休年齡、協助中高齡人士重投職場等配套措施已相繼推出後,政府調高申領長者綜援的年齡線由六十歲至六十五歲,並非是什麼不近人情或不可以接受的修訂,從總體而言是符合社會發展、公共理財和市民利益的,不應受到激烈的批評和反對。

但是,如果是一項符合公義和公正的決策,為什麼推出時又會遇到如此大的阻力呢?問題就在於溝通、落實和面對爭議時的回應上。政府準備提升綜援年齡線一事,的確早已見諸特首「施政報告」,但「施政報告」整體在議會得到通過,與議員是否具體同意調升長綜年齡線卻未必是同一回事。議員在社福問題上不能不考慮到選票因素,特別是當某一黨派議員明確表示反對之後,其餘黨派議員也就很難在支持政府決策上作出取捨。

為了盡快平息事件,政府及時回應,為六十至六十四歲的綜援申請者提供一千零六十元的「就業補助金」,用意一方面是「補回」與長綜之間的差額,另方面則是鼓勵就業,用心是良苦的。然而,在爭議稍緩之際,又出現了兩個月不求職、不見社工及半年內不就業就要每月扣減二百元「就業補助金」的規定,如此「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要求撤回二百元「罰款」已成為反對派議員今日見特首的「主打」訴求。

如同制定新的年齡線一樣,鼓勵就業本身是一項正確的決策,但在此時提出「罰款」又是否真有必要和適當呢?無疑過去所謂「綜援養懶人」的說法並非完全無因,但六十到六十四歲的人士要找工作的確不是易事,扣減二百元只是「象徵性懲罰」等說法就更難令人接受。

本屆林鄭政府在社會福利特別是扶貧助弱方面的努力和誠意不容否定,雖然個別決策在推行上有改善空間,但瑕不掩瑜,反對派不能以此來否定和阻撓政府施政,更不應以此來挑撥市民、長者的不滿情緒。圍繞調升長綜年齡線的爭議應適可而止,更不能以「捆綁」財政預算案作為要挾。

來源:大公報1月28日社評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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