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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遊台遇害案丨港台無協議引渡疑犯 政府擬修例允一次性移交

2019-02-12
被害人(右)與男友陳同佳的一幀親密合照(文匯報資料圖片)

被害人(右)與男友陳同佳的一幀親密合照(文匯報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對香港男女情侶去年3月到台北旅遊,男子涉嫌在當地殺害女友後返港,但由於香港與台灣沒有刑事司法互助,港方迄今無法檢控疑殺人謀殺罪名。香港保安局建議修例,容許一次性移交逃犯,適用於任何未與香港訂立長期刑事法律協助、或移交逃犯安排的地方。

保安局提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指出,事件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礙於現行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的局限,當局無法處理就懷疑殺人罪將嫌疑人移送至台灣接受審訊,凸顯了現行條文缺陷。

文件建議在《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和《逃犯條例》的框架下,完善以個案形式合作的機制及涵蓋面。明確把《逃犯條例》下的一次性個案移交安排與一般性的長期移交安排區分,明文規定前者必須實質上完全符合《逃犯修例》的條文。至於在程序方面,建議讓行政長官可作出證明書提供基礎以啟動處理臨時拘捕及移交的請求。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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