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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聯名建議廣東試點解除「禁摩令」

2019-02-14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敖敏輝 佛山報道)去年以來,解除「禁摩令」成為珠三角居民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正在召開的佛山「兩會」上,12名佛山市政協委員聯名提交《關於在佛山開展解禁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試點的提案 》,建議還「路權」於廣大工薪階層,在佛山開戰解禁摩托車與電動車試點,讓摩托車與電動車能和在其他國家和地區一樣,為民所用、為民所享。

記者了解到,目前,廣東禁摩令主要在珠三角地區城市推行,除肇慶外,其他8市均禁止摩托車在城區通行。曾源鍾等12名佛山市政協委員在提案中指出,省內多數城市地區不再發放摩托車牌照以及不開放駕考服務,但卻未禁止摩托車銷售市場,使得民眾仍舊有選擇駕駛摩托車代步現象。2018年12月29日,廣東省公安廳發出了一份關於公開徵求《廣東省公安廳關於開展摩托車「帶牌銷售」試點工作的通知》公告,旨在解決摩托車無牌無證突出問題,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減少摩托車事故追查難度。

該提案以佛山為例稱,經過近十年來的實踐檢驗,「禁摩」「禁電」弊大於利,如今有摩托車「帶牌銷售」作為支撐,可以考慮解禁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而在緣由方面,提案指,摩托車平均載客1.1人,而一台小汽車平均載客1.73個人,許多人的小汽車經常載客1人,但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在行駛、停車時佔用的面積只有小轎車的1/3∼1/4,顯然能更高效地利用現有道路和停車場,緩解道路擁堵現象。同時,與私家車相比,摩托車和電動車更環保,據測算,小汽車為出行方式所造成的環境污染是摩托車出行方式的8-10倍。而在安全保障方面,摩托車在城區道路行駛一般是以低於60的速度,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時速一般是不超過20公里,只要對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加強管理,對駕駛員加強駕駛培訓和交通法規教育,摩托車和電動自行都比汽車更安全。

提案特別指出,對工薪階層而言,摩托車機動性更強,更好掌握出行時間,如果能騎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既能節約出行時間,也不必供養較昂貴的汽車就能方便出行,從而減輕生活壓力,提升城市生活幸福感。

為此,提案建議佛山開展解禁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試點工作。一方面支持開展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工作,讓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從一上市就進入交警登記與記分系統,既保護合法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的權益,也讓非法上路摩托車與電動自行車沒有生存空間。同時,加強道路管理,完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分道體系,還「路權」於廣大工薪階層。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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