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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關查獲穿山甲鱗片4.3千克

2019-02-19
深圳海關查獲的穿山甲鱗片(受訪者供圖)

深圳海關查獲的穿山甲鱗片(受訪者供圖)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何花)日前,深圳灣海關在深圳灣口岸旅檢大廳查獲1名內地旅客利用隨身背包攜帶疑似半乾濕穿山甲鱗片4.3千克。

1月19日晚7時左右,一名男性旅客經深圳灣口岸旅檢大廳入境,未主動將隨身背包過X光機檢查,被海關例行查驗。現場關員查驗發現,其背包內裝有疑似半乾濕穿山甲鱗片4.3千克。近日,經華南野生動物物種鑒定中心鑒定,該批物品為馬來穿山甲鱗片,馬來穿山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根據鑒定結果,該旅客已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目前案件已移送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海關提醒,郵寄或攜帶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境,必須持有國家瀕管部門出具的證明並主動向海關申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沒收財產。」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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