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張帥)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11日表示,在新一輪《專利法》修改中,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健全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違法成本,對故意侵權者規定了最高五倍的懲罰性賠償。在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上,今年則將再壓減15%以上。
中國現行損害賠償制度中,基本是以補償損失為原則,除《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食品安全法》之外,其它法律尚未規定懲罰性賠償制度。申長雨介紹,建立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舉措。《專利法》的修改已經進行了三輪,當前正在進行第四輪修改。去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專利法修正草案,全國人大目前已經完成了第一輪的審議工作,《專利法》的修改有望今年內完成。
據申長雨介紹,去年內地商標的審查周期已經從過去的八個月壓減到了六個月以內,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也壓減掉10%。今年,知識產權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在年底前將商標審查周期進一步壓減到五個月之內,將高價值專利審查周期再壓減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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