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江鑫嫻 兩會報道)喝一瓶可樂,吃進去10.6克糖;吃一桶薯片,吃進去2.1克糖……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希肯國際文化藝術(集團)公司董事長安庭告訴記者,中國肥胖兒童數量激增,吃糖多是導致肥胖的重要原因之一,而絕大多數食品飲料都沒有標注出含糖量。為此,他呼籲在食品包裝尤其是兒童食品包裝上標注糖分含量及警示語,別讓孩子們在不知不覺間攝入過多的糖。
2017年5月,由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發佈的《中國兒童肥胖報告》中指出,中國兒童肥胖率不斷攀升,如不採取有效的干預措施,預計到2030年,超重肥胖的兒童數將增至接近5000萬人。「在這其中,針對兒童的零食類商品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安庭表示,目前中國並沒有制定兒童食品的專門定義,對「兒童食品的營養指標、安全指標、添加劑使用應遵循的標準」並無明確說法。這就導致以追求「口感」為市場目標的兒童零食類商品中,其糖分含量及其表達不受約束,兒童與家長不易從包裝中識別,從而很容易受到商品包裝信息的誤導。造成兒童食品消費的不科學、不合理,極易造成少年兒童攝入過多的糖分,誘導肥胖問題的發生。
在調查中,安庭發現,目前中國除3歲以下嬰幼兒必需食品外,尚無有關「兒童食品」的概念和相關食品標準。隨著家庭生活條件日益提高,兒童一日三餐外還有各種零食、甜食,極易造成熱量攝入嚴重超標。據有關部門的調查數據顯示,約有63%以上的青少年兒童每天都有吃零食的習慣,且時間多集中在晚上,地點多集中在學校周邊和家中。
「廠商們掌握了以口味吸引兒童的若干『秘訣』。其中極為重要的口味就是『甜』。」安庭說,很多企業長期迎合兒童特有的口味及心理,且在無任何法律法規約束的情況下,各類蔗糖、果糖等添加劑,便成為了兒童食品,特別是零食類商品長期以來的「當家主角」。誇張的卡通造型、色彩鮮艷的包裝之下,這些商品是中國廣大少年兒童長期超標攝入糖分的重要來源。
安庭表示,目前中國的食品營養成分表僅僅列出每百克中碳水化合物,鈉和脂肪的含量,並不顯示糖和鹽的具體含量,更無任何警示語。儘管在由國家疾控中心編製的《兒童零食消費指南》中,首次將兒童零食分為「可經常食用」「適當食用」和「限制食用」3個級別,以便家長們酌情為孩子購買兒童零食,同時對提高中國兒童的身體健康具有非常大的實際意義。但是該指南並不具備任何強制性的效力。
安庭建議,加強對《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以法律法規手段,強制在兒童食品,特別是零食商品的外包裝上,標注清晰的糖分含量及相應的警示語。對《食品安全法》第42條規定中的成分或配料表進一步細化,要求兒童食品必須標出相應成分的含糖量及其折算的卡路里數值。在食品行業,應盡快對兒童食品含糖量做出科學的安全標準,並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應法規中,對含糖量作出約束與規範。
安庭認為,相關部門還可以參照「1991年《煙草專賣法》規定煙標上必須標明『焦油含量』和『吸煙有害健康』字樣」的範例,由《食品安全法》中規定在含糖量高的兒童食品中標明「過度攝入糖分有害健康」等警示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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