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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將於6月初開庭 家人希望罪犯獲「最嚴厲處罰」

2019-05-27

【文匯網訊】備受關注的「章瑩穎案」即將在6月開審。5月27日,記者從章瑩穎家人的代理律師處獲悉,庭審或將分為三個階段:挑選陪審團,定罪階段,「如果陪審團一致認為被告有罪,最後進入量刑階段。」目前,章瑩穎家人已經到達美國,「他們將參與審判過程,並希望罪犯得到應有的最嚴厲的處罰。」

北京青年報報道,2017年4月,章瑩穎前往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學習,同年6月9日在搭乘一輛黑色轎車後失聯。同年6月30日,嫌疑人克里斯騰森被捕,被指控涉嫌綁架和殺害章瑩穎,但其拒不認罪。幾經波折,案件將於今年6月3日開審。

5月27日,章瑩穎家人的代理律師王志東告訴北青報記者,對克里斯滕森的起訴將於6月3日在皮奧里亞(Peoria)聯邦法庭開庭審理,整個訴訟預計將持續2個月,「為方便理解,我們把庭審分解為三個階段。」

王志東律師稱,第一階段,挑選陪審團(Jury Selection)。根據美國聯邦刑事司法程序,進入庭審階段(Trial)後首先需要確定的是陪審團人選。目前,陪審團候選人名單已經縮減至400多人。這些候選人將在6月3日正式開庭後進行篩選,由控辯雙方律師在法官的監督下向候選人提問,目的在於選出沒有任何偏見的陪審員。雙方可以有理由地排除候選人,之後還可以不需要理由地再分別淘汰。最終,這些候選人中將留下12名陪審團成員與6名預備陪審員。該階段預計將持續1至2周。

他進一步指出,庭審的第二部分可概括為定罪階段。在開場陳詞(Opening Statements)之後,庭審進入質證環節(Witness Examination)。檢方具有舉證責任,由檢察官先提供試圖證明被告有罪的證據(如錄音、照片等)及證人證言。在檢察官直接詢問證人之後,辯護律師可交叉詢問同一證人,以求摧毀或降低該證人證言的可信度。隨後控辯雙方分別對該證人進行第2輪提問。所有檢方證人作證之後,輪到辯方提供證人證言,以呈現對嫌犯有利的證據。質證過程結束後,雙方律師進行總結陳詞(Closing Arguments),「這也是雙方律師與陪審團交流的最後機會」。隨後,法官將告知陪審團本案適用的法律,以及做出判決的注意事項,由陪審團決定被告是否有罪。在陪審團內部討論的過程中,陪審團成員將屏蔽與任何和審判相關人員的接觸。如果陪審團對法律有疑惑,他們必須請示法官,法官將在控辯雙方律師到場的情況下回答陪審團的疑問。在聯邦刑事審判中,陪審團必須達成全體一致(Unanimous)方可做出判決。陪審團成員持有任何不同意見,即陪審團僵局(Hung Jury),即導致流審。本案定罪階段預計持續2周左右。

「如果陪審團一致認為被告有罪,則進入量刑階段(Sentencing)」,王志東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由於本案為綁架致人死亡罪,其刑罰僅有終身監禁或死刑兩種可能性。根據聯邦法律,須由陪審團做出是否適用死刑的決定。目前,本案的檢察官正在尋求死刑判決。與定罪階段類似,控辯雙方律師將就量刑問題再一次進行舉證質證,陪審團亦須就死刑判決達成一致意見。該階段預計將持續3周左右。

「在美國複雜的庭審流程中,控辯雙方如同激烈交戰鬥中的敵手,任何意外情況都可能發生,因而改變進程和結局。在現階段,做出任何對審理結果的判斷都是不成熟且不負責任的做法。章瑩穎家人已經到達美國,並將參與審判過程,並希望罪犯得到應有的最嚴厲的處罰。」王志東律師補充道。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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