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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立法放權 3000平米以下項目改為區政府審批

2019-06-11

【文匯網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深圳市司法局日前發佈通告稱,為了推動深化規劃和自然資源體制機制改革,適應新的變化和降低制度性成本,深圳擬啟動《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規劃和自然資源體制機制改革的決定(徵求意見稿)》立法工作,將進一步下放土地供應方案審批職權,目前已在司法局官網上公開徵求社會公眾意見。

此前,深圳市政府發佈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規劃國土體制機制改革的決定》(下稱《決定》)。深圳市司法局表示,《決定》實施近兩年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並且部分規定相較於改革舉措具有滯後性。而國家、省、市啟動了新一輪機構改革、深入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降低制度性成本。為此,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啟動了《決定》的修改,形成了《徵求意見稿》,並提交深圳市司法局審查。

《徵求意見稿》進一步下放農轉用實施方案審批職權,農轉用實施方案由深圳市政府委託區政府審批,進一步下放土地供應方案審批職權。《徵求意見稿》將土地整備留用土地佔用國有儲備地不超過3000平方米的項目的供地方案下放區政府審批,增加了將作價出資用地審批、置換用地審批、未完善征(轉)地補償手續用地流轉方案審批作為市政府保留職權,原由深圳市政府行使的土地供應方案審批職權下放區政府行使。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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