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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港府研推「宵禁令」止暴制亂

2019-10-03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反修例暴力示威愈演愈烈,十月一日更演變成全港大範圍騷亂。據港媒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正積極研究更有效的方法「止暴制亂」,有政府官員認為,宵禁令毋須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是較有用的方法,可以減少人群聚集。

實施宵禁令可以減少人群聚集(大文全媒體資料圖)

實施宵禁令可以減少人群聚集(大文全媒體資料圖)

據《星島日報》報道,有政府官員認為,在各種法律工具中,宵禁令毋須動用《緊急法》,是較為可行方法,作用有如冷靜期,減少人群聚集。該官員認為,十月一日港鐵多條路線停駛,某程度亦起到類似作用。

另外,逾二十名來自不同界別的建制派人士發起「禁蒙面法推動組」,推動政府盡快訂立《禁蒙面法》,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擔任召集人,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任顧問,委員包括前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等。

葉劉淑儀表示,香港可參考外國《禁蒙面法》的例子,建議政府透過引用《緊急法》制定《禁蒙面法》,禁止示威者蒙面。

根據香港《公安條例》第三十一條,特首如信納為了公共秩序而有需要,可藉宵禁令指令每位人士在指明地區及時間留在戶內,在令內所指明的一段期間持續有效,直至特首提早撤銷宵禁令時為止。

任何人違反宵禁令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監禁兩年;警察或其他紀律部隊等人士在當值或在往返值班途中,毋須受宵禁令規限。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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