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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港各界團體:支持訂立《禁蒙面法》

2019-10-04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4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10月5日生效。香港多個團體紛紛表示,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蒙面法》。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表示,《禁蒙面法》的施行,有助打擊暴恐分子及黑衣暴徒的囂張氣焰,有助使顛倒的秩序重回正軌,有助恢復國際社會對特區政府有效管治的信心,有助市民在法治、安寧、平靜氛圍下的生活重回正軌。他們呼籲,面對香港當前暴恐仍在升級的危機,特區政府應以更大的擔當,重典治亂,依法堅決打擊暴恐活動,保護市民安全。

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指出,特區政府實施《禁蒙面法》,有助減少非法示威集會和暴力行為,有助警察辨認違法人士,協助舉證,具阻嚇作用。對此予以堅定支持。聯誼會強調,將繼續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依法施政,堅定支持特區政府釆取一切措施止暴制亂,堅定支持香港警隊嚴正執法,維護法治尊嚴,守護市民利益,恢復香港秩序。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表示,歐美多個國家早已確立禁蒙面法,其中大多數都是《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國,故訂立禁蒙面法並無違反《人權公約》原則,亦不會影響香港人遊行集會的自由。特區政府訂立《禁蒙面法》,以更有力的法治手段打擊暴力、穩定局勢,是完全順應了反暴力、護法治、保安定的主流民意。

香港民建聯表示,過去一段時間的非法暴力行為,絕大部分是蒙面的激進暴力示威者所為,因此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是絕對有必要的,有助警方將暴力分子繩之於法,阻嚇各種違法破壞行為,維護市民的安全和利益,讓社會盡快恢復安寧。

香港工聯會認為,《禁蒙面法》絕非香港獨創,在多個西方國家一早實施。雖然立法之後未必能立即全面阻止暴亂的發生,但至少可令暴徒失去因蒙面帶來的心理和實際依仗,有些人就不敢公然犯法,是支持政府特別是警隊依法止暴制亂必不可少的一步。工聯會呼籲立法會應切實通過法例,貫徹止暴制亂主流民意。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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