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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梁美芬:未削弱言論自由 為阻年輕人以身試法

2019-10-04
梁美芬表示,訂立禁蒙面法未削弱言論自由,目的為阻年輕人以身試法。圖為梁美芬(資料圖片)

梁美芬表示,訂立禁蒙面法未削弱言論自由,目的為阻年輕人以身試法。圖為梁美芬(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4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10月5日0時生效。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訂立《禁蒙面法》不是為了削弱言論自由,而是為了阻嚇將來的年輕人,讓他們勿以身試法。

對於社會上有人憂慮《禁蒙面法》會侵犯巿民集會示威遊行的基本權利,梁美芬指,此舉不是為了削減言論自由,而是向社會傳達清晰的訊息,不能靠蒙面為所欲為,同時保障光明磊落表達意見的市民。

梁美芬表示,丹麥、德國、法國、瑞典、西班牙、奧地利、加拿大及美國15個州都已訂立了《禁蒙面法》,加拿大最高刑罰更是監禁10年。她強調,目睹幾個月來暴力示威者到處大肆破壞,大家必須支持政府止暴制亂。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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