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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極不同意台方指港府故意放棄應有管轄權的說法

2019-10-23
鄭若驊表示,極不同意台方指港府故意放棄應有管轄權的說法。(中新社資料圖片)

鄭若驊表示,極不同意台方指港府故意放棄應有管轄權的說法。(中新社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23日)表示,極不同意台灣方面指香港故意放棄自身應有管轄權的說法,她表示,陳同佳案件犯罪地點在台灣,大部分證據也在台灣,該案件應由台灣的法庭處理。

鄭若驊稱,當局是否檢控某一個人,是要考慮多個因素,包括證據、法律等,以達合理定罪,如果決定不檢控,法院便沒有司法管轄權,因此無所謂放棄應有管轄權的說法。鄭若驊強調,律政司作出決定時專業、不偏不倚及無畏無懼,陳同佳自願到台灣面對法律責任,他有自主權決定攜帶甚麼證據到台灣,香港在法律上亦會盡量配合台方就證據作出的要求。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今日出獄,他原擬赴台灣自首,台灣當局阻撓,先是稱會拒絕陳入境,台灣陸委會昨又致函香港特區政府,要求港方同意台方派人來港押解陳同佳赴台。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凌晨指出,這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台灣陸委會今日早些時間批評港府故意放棄自身應有的管轄權,漠視台方提出的請求。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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