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復旦大學官方網站消息,近期,復旦大學發佈《 2019-2020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退學決定公示(第一批)》,對該校12名研究生作出退學處理決定。
《公示》稱,這些研究生被退學處理的原因是「存在學習年限屆滿未畢業或結業的情況」,違背了《復旦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復旦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學校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對他們作出退學處理決定。退學原因標注都是「學習年限屆滿仍未達到畢業或結業要求」。
復旦大學表示,「學校通過電子郵件、電話、郵寄等方式通知學生,但仍有部分研究生無法通過上述方式送達退學決定」。按照教育部第四十一號令要求,復旦大學研究生院決定對上述學生採用公示方式送達退學決定書。公示期60天,自北京時間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公示期滿視為送達本人。退學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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