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本網綜合報道,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4日)在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由2019年6月9日起的公眾活動中,截至11月28日,共有5889人被警方拘捕,當中921人的案件正在進行司法程序,而33人的案件已完成司法程序。
其中,有人因同時干犯「刑事毀壞」、「襲警」及「非法集結」,分別就各項控罪被判入獄兩星期、四個月及八個月。由於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監禁十個月。另亦有未成年人士因干犯「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被判入更生中心,羈留期可以為三至九個月之間。
被落案控告人士中有102人在18歲以下(為總被落案控告人數約10.9%),362人報稱為學生(為總被落案控告人數約38.6%)。
另外,李家超表示,截至11月28日,有3905人正接受警方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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