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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上訴明展開

2020-01-08

【文匯網訊】據大公報報道,高等法院去年11月中宣佈《禁蒙面法》無效,香港特區政府不服上訴,上訴聆訊將於1月9日展開。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昨日撰文表示,高院裁決對香港來說是「災難性」的,令特區政府無法援引緊急法賦予的權力,延長合法的拘留期限,好讓警方向被捕者作出調查,令警方在完全不正常的社會情況下,難以履行職責。

無人被定罪背棄法治

修例風波由2019年6月起至今已約7000人被捕。烈顯倫在文章中指出,由於警方需在作出拘捕後48小時內蒐集證據提出起訴,當被捕人數眾多,而且在非常時期,警方難以正常方式調查,「那些知悉自己權利的蒙面暴徒,被捕後可拒絕透露身份,增加警方調查難度。」烈顯倫指出,經歷了七個月動盪後,沒有一個人被定罪:這是徹底背棄了法治。

高院裁定透過《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就其賦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任何危害公共安全情況時訂立規例,並不符合基本法規定。對此,烈顯倫認為這是謬誤,他指出,1922年前港英當局制定《緊急權力條例》時,並沒有以任何方式授權其權力,只是通過了一項法律來處理當時的情況。

對香港情況非常不利

烈顯倫表示,法庭在審訊期間,審視與基本法正確解釋無關的海外案件,扼殺了《禁蒙面法》,令特首無法及時採取適當措施,結果少數立法會議員在法院的協助和教唆下,廢除了一項重要及有傚法例,這對現時香港的情況是非常不利。

責任編輯:秋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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