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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受檢疫人士若未能手機分享地點須戴手環

2020-02-12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12日)證實,目前有10名港人(涉及3個家庭)在湖北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其中7名在武漢,3名在恩施,現時都在當地醫院接受治療。香港特區政府早前宣布,從2月8日起所有由內地抵港人士及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內地的人士需接受強制檢疫令。政府今晚(12日)表示,經檢視實際運作情況,將加強監察強制檢疫,如受檢疫人士未能於邊境管制站以其手機進行實時地點分享,將被即時要求配戴電子手環。至於較早前警方已發出通緝令的兩名受檢疫人士,警方已聯絡他們並已錄取口供,政府會考慮進一步行動。

衞生署會繼續致電受檢疫人士,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亦會每天要求受檢疫人士進行實時地點分享及突擊視像通話,以確定他們留在居所。若政府未能成功聯絡受檢疫人士,會考慮發出通緝令。

政府表示,必須再次強調受檢疫人士自律的重要性,他們必須嚴格遵守檢疫令,擅自離開居所會構成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000元。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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