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張聰 天津報道)新冠肺炎疫情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也暴露出濫食野生動物而引發重大公共衛生安全問題的巨大隱患。當前,野生動物非法交易仍在一些地方存在,「野味產業」規模龐大。4日上午,記者從天津市河北區了解,日前,河北區成功打掉一個跨區域、跨省市非法運輸、販賣、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團伙。收繳國家一、二級野生保護動物20餘只,國家「三有」保護動物10餘只。
回顧整個案件偵破過程,天津市河北區相關負責人介紹,2月24日,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接到市民報警,稱自己在網上購買一條寵物蛇,到貨後發現該寵物蛇疑似野生保護動物。接報警後,公安河北分局高度重視,立即聯繫野生動物救護部門進行鑒定,確認此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球蟒。
隨後,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會同市環食藥保衛總隊、森林公安局追根溯源、打鏈條,歷時4天5晚,打掉一個跨區域、跨省市非法運輸、販賣、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團伙,依法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審4人,收繳國家一、二級野生保護動物20餘只,國家「三有」保護動物10餘只。
針對屢禁不止的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宋華琳認為,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設定的法律責任相對較輕,而從事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活動利潤相對較高,違法者違法機會成本相對較低,因此違法者會鋌而走險,導致違法行為屢禁不絕,「應當考慮強化法律責任、捋順管理體制等方面的問題。」
「我國現行野生動物執法網絡相對較弱,就野生動物監管而言,林業和草原部門的監管資源相對有限,而市場監管部門要負責的監管事項眾多,野生動物交易相對分散、隱蔽,很難進入監管部門執法的優先順序。」宋華琳說。
據悉,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修法工作已經列入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計劃。宋華琳建議,未來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修改同時,還要關注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動物防疫法、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的銜接,對相關法律中關於野生動物保護及相應動物防疫、食品安全規定,需適時加以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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