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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公安廳:外國人不配合防疫抗疫可驅逐出境

2020-04-12
重點航班衞生檢疫查驗專區在廣州機場啓用(大公網資料圖片)

重點航班衞生檢疫查驗專區在廣州機場啓用(大公網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廣東省新聞辦今日(12日)下午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廣東省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情况。廣州市市長溫國輝在記者會上強調,對入境外國人士採取的防控措施參照國民待遇,高風險國家及航班人員,都需要進行核酸檢測,接受為期14天的醫學觀察,會加強與各國領事館及商協會通報工作情況,解讀政策措施。

廣東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楊日華強調,外國人拒不配合新冠肺炎調查,拒不配合執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隔離治療,或阻礙執行職務,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亦可注銷或收繳證件,驅逐出境,追究刑事責任。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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