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黄玲玲
長久以來,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一直享有高度自治,當中包括立法權力,但前提必須要在「一國」前提下,「兩制」才得以成立。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是中央政府授權專責監察香港事務的機關,有別於基本法二十二條內所提到的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在法律基礎下有著履行推動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職責。對基本法的落實、憲制、政治體制運作等事務代表中央進行監督和提出意見,是責之所在,絕不構成任何干預。
此時此刻,香港百業蕭條,立法會內個別反對派議員,不但沒有急市民所急,持續癱瘓議會,鐵證如山,更未能針對疫情盡快通過民生議題,阻攔政府推行相關抗疫援助措施,被廣大市民唾棄,他們終究要為香港的整體利益捐失付出代價!
(作者是全國政協委員)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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