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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中聯辦:免稅物業屬辦公宿舍 斥「香港眾志」別有用心

2020-04-24
香港中聯辦(香港文匯報資料圖)

香港中聯辦(香港文匯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港獨」團體「香港眾志」早前質疑香港中聯辦在港購入多項物業時獲得豁免印花稅。有中聯辦官員接受傳媒查詢時澄清,中聯辦獲豁免稅收的物業,全部都是用於辦公或員工住宿,沒有投資性的轉租轉賣,嚴格遵守特區法律規定。至於有人提及的大埔商業中心等四個物業,購買時均已按特區法律納稅。

據港媒報道, 該官員指斥「香港眾志」以中聯辦擁有物業的數量製造所謂「擴張論」,是故意誤導,別有用心。該名官員不滿「香港眾志」披露中聯辦的物業信息,尤其是住宅地點,對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潛在威脅,認為是惡意披露,侵犯中聯辦員工私隱。

根據《印花稅條例》第41(1)條,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職人員法團或以公職人員身分行事的任何人,均無須負法律責任繳付任何文書可予徵收的印花稅。條例52(1)條則列明,行政長官可就任何可予徵收印花稅的文書而減免全部或部分須繳付的印花稅,或發還全部或部分已繳付的印花稅。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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