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回歸後紛紛擾擾,雞鳴不已,司法之亂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司法界存在著一股黑惡勢力,以「反中亂港」為己任,順之者昌,逆之者「亡」。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被變相停職,檢控官陳文慧遭圍攻,讓人再次瞠目於這股黑惡勢力之淫威。
郭偉健法官上週五就將軍澳「連儂牆」傷人案作出判決時,肯定被告坦誠認罪表現,並抨擊暴力示威者禍害社會,也間接地批評那些為暴力張目的「知識分子及專業人士」。判詞引起反對派激烈反應不足為奇,但出乎意料的是,司法機構呼應或者說屈服於反對派的壓力,原本由郭偉健處理的三宗涉及修例風波的案件,均遭臨時「換官」接手。
司法機構沒有解釋收到多少相關投訴,為什麼要「換官」,只強調「不評論個別個案」。但處理事件的手法,已明白無誤地告訴公眾,由於郭官對暴亂行為的直言不諱,令其無法再處理相關案件。變相停職,其實就是一種由上至下的處分。
法官也是人,是人就有情感及立場,差別只在於是否公開表達。對法官而言,有觀點立場很正常,關鍵在於這是否影響了其法律判斷。郭官可能同情將軍澳斬人案的被告,但也依法判決被告四十五個月刑期,並無輕縱。如果不服判決,完全可以上訴。
司法機構有權「換官」,但需要有一套明確的標準。但令人困惑的是,司法機構似乎並無準則可言。大家不會忘記,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等人於一四年率眾衝擊政府東翼廣場,提前引發「佔中」案。三人被控非法集結罪成,法官張天雁僅判社服令及緩刑,並高度讚賞被告是「青年領袖」、「滿腔熱情關心社會,不為私利」、「可貴之處在於想法比較純真」云云。事件亦引起極大爭議。律政司提出上訴,黃之鋒等終入獄服刑,事實證明張官斷錯案,讚錯人,但有沒有受到「調官」的處分呢?司法公平公正體現在哪裏呢?
還有,去年修例風波之初,有三位「匿名」法官接受外媒訪問,表達對政府不滿;不久前,又有三名法官鬼祟地接受外媒訪問,又是表達對政府不滿。不是說法官應該保持政治中立,不會表達個人政治觀念嗎?司法機構是否作出跟進處理呢?
司法機構處理爭議似乎不是一把尺子,而是雙重標準。立場反政府、親黃絲,就是自己人,受到包庇縱容;而拒絕同流合污的,則被視為異己,會受到排斥、「陰乾」。區諾軒涉襲警,被輕判一百四十小時社服令,反對派仍然不高興,檢控官陳文慧遭「圍毆」,被起底、辱罵、恐嚇。同為大狀的梁家傑竟然指斥陳文慧是律政司的「劊子手」,實行「人格謀殺」。
宇宙中的黑洞是看不見的,但科學家透過天體運動覺知其存在。是誰在操控司法界或有不同看法,但通過無數案例,讓人明顯感覺到這個組織勢力之龐大,足以呼風喚雨。清理司法亂象,維護司法公正,民之疾呼!
(來源:大公報4月30日A4)
責任編輯:曹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