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明起持核檢採樣證明入境澳門 須採樣24小時後生效

2020-05-16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澳門政府今日(16日)表示,明天早上6時起,所有由內地入境澳門的人士,所持有由衞生當局或內地認可的合資格機構發出的採樣證明在採樣24小時後而且結果呈陰性,才可以互認過關。

明起內地持核檢測證明入境澳門,須採樣24小時後才生效(澳門新聞局圖片)

明起內地持核檢測證明入境澳門,須採樣24小時後才生效(澳門新聞局圖片)

澳門政府稱,如果不持有衞生局或內地認可的合資格機構發出的7天內核酸測試陰性結果證明或有效採樣證明,內地外僱不能入境澳門,而澳門居民和旅客則安排在北安碼頭接受核酸測試,採樣後的24小時內,須在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如果持有採樣證明,但採樣未夠24小時,衞生局會發出指引,要求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直至採樣24小時後。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一粟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