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一名15歲少年年初涉嫌在元朗馬路投擲汽油彈,早前承認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名。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今日(26日)採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當中9個月被告須入住院舍接受監管。水佳麗判刑時竟稱被告是「相當唔錯的細路」,欣賞被告愛惜香港,但勸告他三思而行、勿令父母擔心。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裁判官水佳麗形容被告是「優秀的細路」,認同他滿腔熱誠深愛香港,她對此感到驚訝,認為會向公眾釋出極不良的信息,年青人可能會認為以「愛香港」為由即可犯法,包括投擲汽油彈而不用坐監。她要求律政司就案件上訴,亦去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以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同一尺度對待,又去信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要求加入議程討論。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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