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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制訂「港區國安法」合憲合法

2020-06-08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特區政府今日(8日)舉行基本法頒布30周年網上研討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致辭時指,鑑於香港面臨國家安全的局勢日趨嚴峻,立法會過去23年及未來一段時間,難以自行完成國家安全的立法,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制訂「港區國安法」,是行使憲法賦予全國人大的職責,針對近年有人鼓吹「港獨」、自決、公投主張,從事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活動,全國人大行使憲法權利,完全可以理解,是合情合理,亦應該得到廣大市民支持。

林鄭月娥指,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制訂「港區國安法」是合情合理。(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指,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制訂「港區國安法」是合情合理。(資料圖片)

她引述國家憲法第62條第2款,指全國人大對特區有監督憲法的實施的職權,近日全國人大通過為香港設立國安法及執行機制,正是行使憲法中賦予全國人大的職責,其合憲、合法不用置疑。

林鄭又強調,立法只是懲治極少數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令香港經歷一年暴力破壞後可回復安全、穩定的城市,香港亦可在疫情後重新出發,政府會全力以付,配合中央立法工作,鼓勵大家思考立法的必要性及重要性,積極發表意見。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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