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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郭榮鏗「違憲論」 民建聯葉俊遠:國家安全屬國防範圍

2020-06-15
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律師葉俊遠接受訪問先表示,絕大部分工作包括執法及司法工作應該必須由特區完成,處理合適,而國家安全屬於國防部份之一,因此已經下放部分權力。

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律師葉俊遠接受訪問先表示,絕大部分工作包括執法及司法工作應該必須由特區完成,處理合適,而國家安全屬於國防部份之一,因此已經下放部分權力。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今日(15日)表示,中央應當保留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對香港發生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實行管轄的權力。公民黨郭榮鏗引用基本法第19條,妄稱港區國安法「違憲及違法」。民建聯司法及法律事務副發言人、律師葉俊遠在接受本網記者訪問時表示,由中央監督指導在港維護國家安全,包括執法及司法的絕大部分具體工作由特區完成是合適的處理方法,中央只保留部分權力。

葉俊遠強調,基本法第19條寫明,香港法院除了繼續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對法院審判權所作的限制外,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的案件均有審判權。但第19條也寫明,香港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國家安全屬於國防範圍,因此已經下放部分權力。

責任編輯: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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