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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20問|法律草案如何保障國際人權公約規定的權利和自由?

2020-06-21

【文匯網訊】《草案》認可並規定依法保護特區居民根據基本法和有關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草案》與國際公約精神完全相符。

不僅如此,《草案》還遵循國際通行法治原則,如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和公平審訊等。這些原則都有助於保障市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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