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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集結5罪 黎智英再提堂

2020-07-15
黎智英抵達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黎智英抵達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壹傳媒黎智英與14名反對派人士,被控於2019年8至10月期間多次參與和組織未經批準的反修例遊行,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5名被告今天(15日)早上分成4宗案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其中涉及當中3案共5罪的黎智英,被控2項組織未經批準的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罪,每罪最高可囚5年;其餘被告則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的集結等罪。黎智英於今早約8時55分抵達法院應訊。

案件上月提訊時,控方表示會把案件轉介區院審理,但因辯方稱反對轉介並考慮提出司法覆核而押後至今早再訊。據悉,各被告都不會提出司法覆核,預計裁判官會下令將案轉往區院審理。

責任編輯:Mi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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