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報記者 唐川、高仁)大學教席並非違法「保護傘」,近年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都曾因違法行為而不獲校方續約。本港多名教育界人士指出,原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披着「法律學者」的外衣,向年輕人鼓吹「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等破壞法治的謬論,策動暴亂,禍害深遠,港大將其解僱是回應廣大市民訴求,合情合理。
近年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因違法被判囚。去年因「佔中」案被判囚八個月的原浸會大學社工系講師、兼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前日接獲校方通知不再續約,合約至今年8月31日到期。浸大回應表示,校方根據既定政策及程序處理所有合約事宜。
之前不獲大學續約的還有原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專任導師、「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他因「倒插國旗案」於2017年9月被裁定侮辱國旗罪及侮辱區旗罪成。2018年1月,鄭松泰收到校方紀律裁決通知,於同年6月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另外,原嶺南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陳雲曾聲援「佔旺」及通過《香港城邦論》等著作鼓吹「港獨」,他於2016年被校方通知不獲續約。
2013年已開始鼓動「佔中」
多名教育界人士指出,上述種種均是先例,戴耀廷不應例外。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前副教授劉佩瓊表示,今次解僱戴耀廷的決定並不涉及政治打壓,也與「學術自由」無關。戴耀廷從2013年開始鼓吹非法「佔中」的理念,今年更發表「真攬炒十步」的文章,鼓動、煽動學生,以不誠實、沒有信用的方式達破壞的目的,危害社會治安,威脅國家安全,已完全背離「學術自由」。校委會作出解僱他的決定完全是理所應當。她亦說,校委會是主管大學的最高權力機構,從學校發展方向、策略等方面作出決定;與此前由學生、教職員組成的教務委員會完全是兩個層次。
犯刑事案 不涉學術自由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認為,港大辭退戴耀廷,是基於法庭判決為考慮因素,就如公營機構撤銷僱員的受僱關係,都會考慮僱員有否觸犯刑事案件,所以校務委員會考慮這些作為依據都是客觀公正。他亦指出,戴耀廷既觸犯刑事案件,和香港學術自由不能拉上關係。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認為,解僱戴耀廷的決定合情合理,亦是回應香港市民訴求。他指,戴耀廷在違法「佔中」前已提出所謂「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的主張,嚴重影響香港大學的學生及教育界人士,繼而影響香港市民,違法「佔中」後,戴仍繼續發表有關言論影響社會,最終更間接影響到「港獨」思潮的出現,禍害香港。他希望,解僱戴耀廷可令大眾意識到「違法達義」和「公民抗命」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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