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頭目黎智英等15名泛暴派人士,被控於去年8至10月期間,多次參與和組織未經批准的反修例遊行,以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已轉介區院審理,今(30日)午進行首次提訊。法官會借用西九龍法院大樓的法庭進行聆訊,並有可能會聽取15名被告是否認罪。今午約2時左右,15名被告陸續抵達法院。
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民主黨的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楊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單仲偕;現任及前任議員梁耀忠、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及區諾軒;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現任主席黃浩銘、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當中黎智英被控2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被罪,每罪最高可囚5年,如果最終定罪超過1項,最高更可共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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