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匯專訊】「巨額債務已成為制約高校發展的重要因素,個別學校甚至資不抵債,『破產』隱患凸顯。這些問題如果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將很有可能給中國的高等教育帶來一場深刻的危機。」全國政協常委、江蘇省蘇州市副市長朱永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如是坦言他對高校發展前景深為憂慮。
高校貸款「黑洞」
同樣為高校巨額貸款擔憂的還有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邵鴻,兩人都有過在高校工作的經歷,他們不約而同地提交了解決高校巨額貸款的提案。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的《2006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顯示,2005年以前,我國公辦高校向銀行貸款總額達1500億~2000億元,幾乎所有的高校都有貸款。
有調查認為,中國公辦高校貸款規模高達2000億到2500億元。
「高校債務實際上遠遠不止這個數目。」邵鴻說,除去銀行貸款,許多債務是通過工程建設方墊資和一些單位的投資,保守估計高校債務4000億元。
位於河北廊坊的東方大學城投資規模50億元、廣州某大學城總投資120億元,江蘇等地一些大學城投資最少也在40億元到50億元。
截至2005年8月,四川省各銀行向高校發放各項貸款52億元,湖南省25所高校目前有中長期貸款近百億元,校均負債近4億元。
邵鴻曾任南昌大學副校長,也是該校新校區建設的總指揮。據他所知,南昌大學、廣東工業大學、鄭州大學負債均在20億元以上。
赤字運作的高校並沒像原來預料的那樣順利——憑借擴招來償還貸款,而出現巨額貸款無法償還局面。
極度擴張之後,高校貸款後遺症隨後出現,高校經費有限,貸款期限較短,無法短期還貸,部分高校貸款規模大大超出經濟承受能力,無力償還貸款,隨著國家調高銀行利率,一些學校甚至連利息都還不起。
經費緊張已經影響到高等教育質量,一些高校為了還貸,不得不壓縮學生經費、辦公經費,許多學校學生開不了實驗課,沒錢實習,教育質量得不到保證。
高校究竟有多大的償還能力?朱永新算了一筆賬,學雜費和國家財政撥款是高校收入的主要來源,其中,財政撥款基本上用於學校人員工資的支出,不可能有結餘;收取的學費中,國家明文規定必須不少於25%用於返還學生,不少於20%用於彌補教學經費的不足,不少於1%的比例用於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只能將54%的剩餘學費收入用於貸款的還本付息。
朱永新說,即使將學費剩餘54%全部用於還貸,對於規模巨大的高校貸款本息來說恐怕也是杯水車薪。
邵鴻介紹說,南昌大學負債20億元,每年利息就要1.1億元,全校收入不到3億元,每年僅夠付息,採取用新貸款償還舊貸款的辦法維持債務。當地政府為了讓學校還貸,出台政策,允許學校對在新校區上課的學生加收50%的學費。學校把2.5萬名本科生都轉移到新校區,然而高學費同時帶來一個另一個後果,學生負擔過重,交不起學費,學校每年有3000多萬元學費無法收回。
朱永新認為,憑借高校自身的力量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本付息幾乎是不可能的事,銀行在向高校貸出款項之日起,這些貸款就注定會成為不良債權。
誰的責任?
高校貸款始於1999年。當時,高校因大幅度擴招面臨教育教學資源嚴重不足,而國有商業銀行面臨無處放貸,信貸資金庫存面臨巨大的窘境。
而此前,高校辦學長期恪守量入為出的原則,靠貸款籌資辦學的方式高校並不認可。1995年~1999年間,在教育部所屬的34所高校中,整體負債額不高,平均不到1900萬元。
朱永新委員認為,高校貸款是地方政府默許、鼓勵,甚至強迫高校的結果。
朱永新說,為鼓勵高校貸款,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國家在發放教育國債資金時,都要求地方政府和高校必須給予相應的配套資金,「對配套資金確實不能到位的項目,要視情況,調減資金」。為了得到補助,高校在地方政府的引導下,只好向銀行貸款來籌集配套資金。
據調查,凡是教育國債資金安排的項目,其總投資中要求當地政府及高校配套資金必須達到2/3以上,但大部分西部地區的地方政府因財政困難而未予配套,高校的配套資金主要靠貸款融資。
例如,寧夏大學利用教育國債11965萬元投資建設的項目中,地方主管部門僅配套700萬元,而學校自籌的2368萬元配套資金則大部分依靠向商業銀行貸款解決。
擴招之初,許多大學校長對貸款辦學比較謹慎。此時,一些地方政府向高校承諾將在未來協助高校償還銀行貸款,具體的補助方式有政府全額還本付息,高校還本、政府還息以及高校還本、政府部分貼息幾種。
教育部副部長袁貴仁也持同樣的觀點。朱永新在3月6日舉行的政協教育界別聯組會上說,高校為政府承擔了責任,擴招後,全國高校共投入5000億元,其中政府投入僅有500億元,其他都是高校通過貸款和收費解決的。
在3月7日舉行的政協教育界別聯組會上,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認為高校債務是政府造成這一說法並不全面。他說,高校貸款是多種原因造成的,高校貸款從客觀上有擴招的原因,中央政府已經投入了許多資金,但地方政府沒有資金支持,致使高校運轉出現困難,高校只好通過銀行獲取貸款緩解壓力。
有專家認為,高校把債務都推給政府顯然是不負責任的說法,高校貸款有中央政府責任,但實際上也是高校、地方政府、銀行三方共謀利益的結果。
「擴招—貸款—再擴招」惡性循環
在國家實行擴招政策後,三方各打自己的如意算盤。
高校欲借擴招實現跨越式發展,擴大辦學規模,許多高校憑藉著新房子、老教師和人數眾多的學生順利地升格為大學,盲目增加了學科門類,出現了「不管工科、理科院校,都有新聞傳播學和廣告學的怪現象」。
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更高,不少地區的官員把城市管理和市場運作等手段運用到高校管理,不惜投巨資開發「高校園區」、「大學城」,希望利用高等教育的發展拉動一個區域的經濟發展,甚至是拉動一座城市社會、科技、教育的綜合發展。於是「高等教育大眾化」、「毛入學率」、「萬人大學」就成了地方政府誇耀的政績。另一方面,學生家長對接受高等教育的急切需求,迫使一些政府加大對高等教育的投入。
銀行則是找到了一批沒有大風險的大客戶,放心地為高校貸款。
擴招伊始,教育部提出,「要大擴招三年,使高校招生人數翻一番。」1999年高校在校生413萬人,2001年達到719萬人,招生規模已經從1998年的108萬人增加到2001年的260萬人。
2002年教育部就提出,由於教學資源、後勤服務設施都達到了一定的飽和狀態,擴招進入調整期,每年的增長率將控制在5%~10%。
高校、地方政府、銀行三方在各自的利益驅使下,擴招像脫韁野馬。
2003年教育部招生計劃為335萬人,而實際招生382萬人,多招47萬,此後持續幾年均多招數十萬人。
199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預算內教育撥款為420億元,2004年達到1047億元。擴招以來,每年遞增超過100億元。
如此加大力度的擴招,中央政府撥款無疑是杯水車薪。貸款擴招,擴招再貸款,高校在貸款泥潭中越陷越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