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匯專訊】據新華網蘭州3月16日報道,甘肅省政府16日召開新聞發佈會說,甘肅全省城市低保標準今年將再提高10%。
這是甘肅省2005年以來第三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04年,甘肅省城市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128元,2006年提高到了153元,但仍遠低於全國平均水平。這次提高標準後,甘肅全省城市低保標準將達到168元,接近全國2006年底169.9元的平均水平。
甘肅省民政廳廳長梁國安說,甘肅是全國最貧困的省份之一,能夠將城市低保標準提高到接近全國的平均水平,已十分不易。據瞭解,2006年,甘肅全省享受城市低保人數為68.2萬人,提高標準後,預計2007年保障人數將增加到71萬人,全年資金需求量接近8億元。
梁國安還介紹,目前,甘肅全省城市低保標準按地區分為5個標準,最高的是蘭州市,提高後的標準為230元;最低的是清水縣等50個貧困縣,提高後的標準為138元,全省提高標準工作預計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落實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