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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日簽署國務院第490號令,任命曾蔭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於2007年7月1日就職。
國務院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4月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第十次全體會議,就任命曾蔭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作出決定。溫家寶總理簽署了國務院第490號令,任命曾蔭權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於2007年7月1日就職。
今天(4月2日)的全體會議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選舉曾蔭權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的報告,聽取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廖暉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人選產生過程的匯報。 >>點擊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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