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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深圳市個人申辦人才引進問答
一、個人申辦的類型有哪些?
答:個人申辦人才引進的類型分為在職人才、國內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海外留學人員三種。其中,在職人才包括高層次人才、投資創業人才和在職專業技術人才。
二、個人申辦的條件是什麼?
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層次人才,可以個人申辦人才引進:
(一)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國家認可的高級職業資格,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
(二)具有博士學位,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
(三)近5年內省部級以上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或深圳市科技創新獎等獎項的主要完成人,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四)在計算機、通訊、電子、西藥等高科技領域,擁有發明專利,年齡在45週歲以下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資創業人才,可以個人申辦人才引進: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記註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業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納稅300萬元以上的;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記註冊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合夥企業的出資(合夥)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累計分攤企業已繳納稅額60萬元以上的;
(三)在深圳就業的個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24萬元以上的;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記註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其所在個體工商戶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累計納稅30萬元以上的。
前款規定的投資創業人才,年齡應在50週歲以下。納稅額超過前款規定納稅額一倍以上的投資者,其年齡可放寬至55週歲。
在職專業技術人才個人申辦人才引進,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國家認可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年齡在35週歲以下;
(二)屬於當年發佈的深圳市人才引進目錄緊缺類或特殊類人才;
(三)近2年連續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
國內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個人申辦人才引進,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
(二)屬於國家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生;
(三)畢業院校屬於當年度《深圳重點引進的自主創新人才畢業院校名單》範圍;
(四)所學專業屬於當年度《深圳接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業目錄》中的重點引進專業;
(五)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到420分以上。
符合前款第(二)項規定的應屆博士畢業生,申辦人才引進手續,不受前款第(三)、(四)、(五)項條件限制。
海外留學人員個人申辦人才引進,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國(境)外學習,具有國(境)外學士以上學位,年齡在45週歲以下;
(二)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個人申辦的程序應該怎樣辦理?
答:個人申辦人才引進,應通過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市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具體程序如下:
(一)符合條件的個人與市區人才服務中心簽訂人事代理協議,委託其辦理人才引進手續;
(二)市區人才服務中心向委託人人事行政關係所在單位商洽轉遞人事檔案,收齊申報材料後報送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三)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擬引進人才的申報材料和人事檔案後,對引進在職人才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引進的決定;對接收國內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留學人員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接收的決定;
(四)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決定引進或接收後,由市區人才服務中心領取調動通知、接收院校畢業生函或留學生報到行政介紹信,並轉交委託人;
(五)委託人憑調動通知、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留學生報到行政介紹信以及戶口遷移證、組織關係等材料在1個月內辦理報到手續,由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門簽署入戶意見後,到公安部門辦理常住戶籍入戶手續。
四、在職人才個人申辦人才引進須提供哪些材料?
答:高層次人才、投資創業人才和在職專業技術人才個人申辦人才引進,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引進人才(錄用)呈報表》(市人事局網站網上申報並打印);
(二)《商調(錄用)人員審查表》(一)(市人事局網站網上申報並打印,由調出單位填寫政治表現,並簽字蓋章);
(三)《商調(錄用)人員審查表》(二)(市人事局網站網上申報並打印,由調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填寫同意調出意見,並簽字蓋章);(四)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五)婚育證明材料(根據不同的婚育狀況提供不同的材料,具體材料參見《人才引進提供婚育材料說明》);
(六)半年內本市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表;
(七)學歷證書複印件(驗原件);
(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各類獲獎證書複印件(驗原件);
(九)其他證明身份、工作經歷、學習經歷、獲獎和受表彰情況的補充材料;
(十)《聘用制幹部調動審批表》(聘用制幹部須提供);
(十一)個人人事檔案(由委託代理的人才服務機構與調出單位進行商調)。
(十二)《工商營業執照》、《工商營業信息登記單》、稅務部門出具的相關納稅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第(二)條的投資創業人才須提供);
(十三)最近兩年連續在深圳市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第(三)條的在職專業技術人才須提供);
(十四)配偶的相關材料(已婚人員須提供),包括:(1)配偶的畢業證、職稱證等證書複印件(驗原件);(2)配偶的現實表現和政治鑒定(由配偶人事關係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居委會出具);(3)屬夫妻分居的,提供已遷入一方的調動通知書或畢業生介紹信和戶口簿複印件(驗原件)。
五、應屆畢業生個人申辦人才引進須提供哪些材料?
答:國內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以個人身份申辦人才引進,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接收院校應屆畢業生呈報表》;
(二)《接收院校應屆畢業生基本情況表》;
(三)畢業生推薦表;
(四)畢業生成績單;
(五)畢業生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六)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或成績報告單)複印件(驗原件);
(七)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複印件(驗原件);
(八)已婚的畢業生須提供結婚證複印件(驗原件)、計劃生育證明,其生育子女屬獨生子女的須提供獨生子女證複印件(驗原件)。
六、留學人員個人申辦人才引進須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學人員以個人身份申辦人才引進,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留學人員信息採集表》;
(二)《申請接收留學生登記表》;
(三)《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四)《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海外學歷學位認證》複印件(驗原件);
(五)出國前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驗原件);
(六)有效護照、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七)現實表現、政治鑒定;
(八)婚姻、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九)原籍戶口本或戶口註銷證明複印件(驗原件)。
七、在職人才個人申辦是否需要提供在深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
答:在職專業技術人才個人申辦人才引進要求近兩年須在深圳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以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單》為證明材料。
八、投資創業人才的納稅額如何計算?
答:投資創業人才的納稅額以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為準。
九、在哪裡可以查到《深圳重點引進的自主創新人才畢業院校名單》和《深圳接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業目錄》?
答:《深圳重點引進的自主創新人才畢業院校名單》和《深圳接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業目錄》是《深圳市人才引進目錄(2007年度)》的2個附件,可在市人事局的網站上人才引進欄目的辦事指引中查到。
十、2006年畢業的畢業生如果未派遣,是否屬於個人申辦的範圍?
答:按照國家規定處於2年暫緩就業期為派遣的畢業生,如其他條件符合,可以作為應屆畢業生個人申辦人才引進。
十一、個人申辦人才引進必須委託市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代理嗎?
答:是的。為了保證人事關係和檔案管理的連續性,個人申辦人才引進必須委託市區人才服務中心代理,引進後的人事檔案關係須在相應的人才服務中心進行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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