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七大代表的名額
十七大代表名額為2220名。這個名額比十六大增加100名,主要考慮:一是十六大以來全國黨員人數增加了600萬人;二是適當增加生產和工作一線代表。
另外,按慣例,中央將確定一部分已經退出領導崗位的老黨員作為特邀代表出席大會。
十七大代表的產生步驟
1、推薦提名。代表候選人的推薦提名要從基層開始,所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參加。
2、組織考察。按照代表應具備的條件,對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考察對像進行考察。考察時,要實行考察預告。所有考察對象都應徵求所在單位黨組織以及紀檢、監察機關的意見。
3、確定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並公示。根據本選舉單位的代表名額(含差額數)和代表條件、結構要求以及考察情況,由黨委常委會(工委、黨組)研究提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並由選舉單位在選舉單位範圍內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確定前,應徵求同級紀檢機關的意見。
4、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召開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工委會議、黨組會議),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並按規定時間報送中央組織部進行初步審查。省、自治區、直轄市全委會召開前,要向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通報並聽取意見。
5、代表選舉。召開黨代表大會或黨代表會議(工委擴大會議),差額選舉出席十七大的代表。選舉結果按規定時間報中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