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人血白蛋白案21日下午一審宣判,嚴玉剛等5名被告人因犯銷售假藥罪分別被判處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000元至3000元。
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3月,嚴玉剛在四川成都某藥品市場購得360瓶假冒人血白蛋白,後經黃仕建、杜江、李國林夫婦(另案處理)、林宗英、肖萬群多次轉手後,其中6瓶賣給了丁某夫婦,注射後出現敗血症等嚴重後果。經檢測,嚴玉剛等人銷售的人血白蛋白,蛋白質含量不到1.7%,低於國家要求不得低於95%的標準,是假冒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