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醞釀多時之後,新一輪中國醫改方案(下稱方案)在十月十四日全文公佈徵求意見。方案的核心,是維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質。方案提出,公眾基本用藥將由國家統一定價。
方案亮點體現五關鍵詞
據新華網報道,醫改方案的亮點可用五個關鍵詞體現,分別是:政府主導、傾向基層、全民覆蓋、均等化、公益性。
方案表明,醫改的最終目標,是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這一制度將在10年內基本建成。為此,要進行「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四大體系的建設。
除了宏觀目標和架構外,方案也提出了近期的任務。包括明顯減輕城鄉居民個人醫藥費用負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使藥品、檢查收入比重明顯下降。明顯縮短病人等候時間、實現檢查結果互認等5大重點。
方案說,要堅持政府主導,強化政府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中的責任,加強政府在制度、規劃、籌資、服務、監管等方面的職責,維護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促進公平公正。
醫療服務價格將適當調整
醫改,老百姓最關注的是醫療服務收費和藥品價格。對此,方案確定,此二者的定價機制將同步改革,根除「以藥養醫」的痼疾。
一方面,政府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務價值。另一方面,將建立由中央政府確定基本藥品名錄,退出藥品集中招標體系,基本藥品定點生產、直接配送、統一定價,並提高報銷比例。
公立醫院改革是醫改關鍵之一。方案首次明確提出,國家將制定公立醫院改制的指導性意見,積極引導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鼓勵社會資金依法興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適度降低公立醫療機構比重;鼓勵有條件的大醫院按照區域衛生規劃要求,通過托管、重組等方式,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
在人事方面,方案指出,將在公立醫院完善分配激勵機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
方案同時要求,採取改善服務能力、降低收費標準、提高報銷比例等綜合措施,引導一般診療下沉到基層,逐步實現社區首診、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
政府衛生投入明確增幅
方案稱,我國將建立政府主導的多元衛生投入機制。要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使居民個人基本醫療衛生費用負擔明顯減輕;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要高於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使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在改革的節奏上,方案依然採取先試點後推廣的方式。近期要力爭在「公立醫院管辦分開、改革以藥補醫、規範運行機制和衛生投入機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具體試點地區和單位,由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選擇。
醫改方案提要總體目標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到2020年,這一制度基本建立。
完善四體系
1.全面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2.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系
3.加快建設醫療保障體系4.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近期五重點
建設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合)率達到90%以上。進一步健全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明顯減輕城鄉居民個人醫藥費用負擔。
初建國家基本藥物制:規範基本藥物的生產和配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直接配送覆蓋面力爭達到80%。合理確定基本藥物的價格,完善基本藥物的醫保報銷政策,提高合理用藥水平,減輕群眾基本用藥費用負擔。
健全基層醫衛服務體系: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的全面覆蓋,農村居民小病不出鄉,城市居民享有便捷有效的社區衛生服務。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費用負擔減輕,利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量明顯增加。
促基本衛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加強績效考核,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採取有效方式改革以藥補醫機制,加大政府投入,規範收支管理,使藥品、檢查收入比重明顯下降。明顯縮短病人等候時間,實現檢查結果互認。
藥品外包裝擬推行標示價格
-方案摘錄
基本藥物全部納入醫保報銷
基層醫療機構全用基本藥物
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央政府統一制定和發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建立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體系,在政府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基本藥物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採購,直接配送,減少中間環節,在合理確定生產環節利潤水平的基礎上統一制定零售價,合理確定基本藥物的價格。
建立比較完整的基本藥物遴選、生產供應、使用和醫療保險報銷制度等體系。
規範基本藥物的生產和配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直接配送覆蓋面力爭達到80%。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全部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要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並確定使用比例。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藥物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
加強政府監管抑製藥價虛高
規範藥品生產流通,堅決治理醫藥購銷中的商業賄賂;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建立藥品安全預警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
改革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對新藥和專利藥品逐步實行上市前藥物經濟性評價制度。對仿製藥品實行後上市價格從低定價制度,抑制低水平重複建設。推行在藥品外包裝上標示價格制度。
健全醫藥價格監測體系,規範企業自主定價行為。加強政府對藥品價格的監管,有效抑制虛高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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