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茂名連曝腐敗大案揭權力產業鏈


http://news.wenweipo.com   [2011-06-23]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坐在被告席上的昔日「財神爺」楊光亮。

動向二:官黑勾結 合謀斂財

在茂名腐敗案中的另一種動向,則是官黑勾結、合謀斂財。茂名公安局刑警支隊三大隊原副大隊長李永才、茂名市茂港區法院民庭原庭長何銘傑、原執行局書記員梁彬與茂名最大的涉黑團伙相互勾結,權力與暴力聯合運作,形成了一條黑色腐敗產業鏈,對社會秩序、經濟秩序構成了嚴重威脅。

據偵辦此案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劉氫介紹,早在2001年以前,以李振剛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就在茂名市電白縣開設賭場、發放高利貸、綁架勒索、尋釁滋事。2001年5月31日,茂名市公安局成立專案組對該組織進行偵查,作為專案組材料組的小組長,李永才卻為李振剛團伙大開「放生」之路。

因充當保護傘取得李振剛信任的李永才,更與涉黑團伙沆瀣一氣,直接參與到違法犯罪當中。劉氫告訴記者,從2006年起,李永才自己出資參與違法發放高利貸,很快便從中獲取了80多萬元的高額利潤。

相比之下,何銘傑、梁彬與李振剛團伙合謀斂財的手法更為複雜。他們濫用司法權力,從偽造借貸合同入手,為李振剛等人提供了立案、開庭、判決及執行的「一條龍服務」,將被害人財產轉入其名下,使這一涉黑團伙聚斂財富的路徑擁有了「合法」的「外衣」。作為回報,李振剛也為何銘傑、梁彬賄送了可觀的「酬勞」。目前,李永才、何銘傑、梁彬三個案件已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正處於審判階段。

專家說法:對官員財產管控仍是盲區

有關專家指出,在茂名接連發生的腐敗大案表明,為遏制腐敗動向引發連鎖反應,針對權力運行的立體化監督機制亟待建立。

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說,隨著政府官員「市場意識」的增強,他們也希望借助手中權力融入資本市場,像生意人一樣「錢生錢、利滾利」,與早期一手辦事一手交錢的賄賂方式相比,當前官員腐敗的手段越來越隱蔽。

記者在庭審中瞭解到,楊光亮為自己和家人辦理了多個假身份證,並用假證購置多套房、多個存折,卻能「潛伏」多年未被發現,這反映出當前反腐敗體系中存在一個關鍵問題,對官員的財產管控、權力監督仍是盲區。



上一頁123

      責任編輯:小宇宙
中紀委:中國高度重視腐敗分子外逃問題      [2011-06-22]
中紀委:努力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2011-06-22]
茂名原副市長自稱對得起人民      [2011-06-22]
原茂名副市長曾巧立名目受賄      [2011-06-22]
茂名黑老大 左手公安右手法院      [2011-06-21]
中國貪官愛逃美國:缺引渡協議      [2011-06-20]
反腐敗 執政黨生死抉擇在路上      [2011-06-19]
茂名原副市長查出1.3億2情婦      [2011-06-17]
媒體:外逃腐敗資金或超1.5萬億      [2011-06-16]
不行賄生意做不成?企業家犯罪背後常現官員腐敗      [2011-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