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新聞網援引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金澤地方檢察廳10日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和「業務過失危害交通安全罪」,對導致漁船翻船的集裝箱貨輪三副李世(29歲)提起訴訟。
檢方指,該人涉嫌在石川縣珠洲市附近海域撞翻該縣漁業聯合會株洲支所所屬的「第2新洋丸」號刺網漁船,導致漁船船長新章一(76歲)死亡、其長子新和宏(50歲)失蹤。
對於同時逮捕的另外一名中國籍甲板員(22歲),檢方認為該人「處於附屬立場且責任較輕」,決定免於起訴。
起訴書稱,4月15日夜間,被告在珠洲市附近海域操作貨輪航行時,沒有履行必須注意前方燈火及附近有無船舶以防撞船的義務,導致貨輪未注意到「第2新洋丸」號並撞擊漁船船頭致其翻船,船長溺水身亡。
據七尾海上保安部介紹,該集裝箱貨輪由韓國公司運營。貨輪4月15日傍晚已經從富山縣的富山新港起航,駛往韓國釜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