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根據修訂後今年初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5月23日起,行人在深圳闖紅燈將領到百元罰單。
深圳市交警制定了行人闖紅燈分檔處罰的具體執行標準,分檔處罰為20至100元。凡具有引發交通事故、不服從管理、勸阻的或曾因闖紅燈被處罰過2次(含)以上這三種情形之一的,罰款100元;帶頭闖紅燈、曾因闖紅燈被處罰過1次的或交通高峰期間闖紅燈的,須繳50元罰金。行人闖紅燈一律記錄到全國交通違法系統。在校學生闖紅燈的,將通過教育主管部門通報至其所在學校。
逾期不繳納罰金的,將面臨這些後果:一是加處罰款;二是相關信息將永久保存在全國交通違法系統,將不能辦理車駕業務;三是誠信體系逐步完善後,其在個人貸款、出國簽證、開辦公司等方面將會面臨一系列限制和不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