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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貪賄10萬可判死 世界最嚴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7-1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近日,全球最大民間反腐NGO透明國際公佈2013年全球腐敗指數排行榜。通過對全球107個國家和11.4萬人的調查發現,在過去一年中,4個人中就有1個人稱自己曾經行賄或受賄。

據華商報報道,50%的受訪者認為政府很大程度或已經完全受特殊利益集團控制,51個國家的執政黨被認為是最為腐敗的機構。

被調查的國家中,賄賂率最高的是塞拉利昂、利比裡亞、也門、肯尼亞,賄賂率至少70%。賄賂率最低的是丹麥、芬蘭、日本和澳大利亞,只有1%。

中國並不在此次被調查國家之內。

每年由透明國際發佈的全球腐敗指數排行榜只要一出爐,總會在中國引發激烈討論。

記者專訪了透明國際亞太部高級主任廖燃。

廖燃稱:「其實,為了能進入並影響中國這個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2009年在中國取得正式身份之前,透明國際已經默默在中國『滲透』了將近十年。」對這一過程,廖燃深有感觸:「我們的目的是推動中國的反腐敗,讓中國的反腐敗事業與世界接軌。中國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國,也應該採用這一標準。」

小資料

透明國際於1993年由德國人彼得·艾根創辦,以推動全球反腐敗運動為己任,已發展成為研究腐敗問題最權威、最全面和最準確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已在120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分會。

自1995年起,透明國際每年發佈全球腐敗指數排行榜。腐敗指數由CPI(清廉指數)和BPI(行賄指數)構成。以《2004年腐敗指數排行榜》為例,它選取了世界12個權威機構(包括世界銀行、世界經濟論壇、瑞士洛桑管理學院、蓋洛普國際公司、普華永道會計公司等)、18個分項指標,反映了全球各國企業界和商界、學者及風險分析人員對世界各國腐敗狀況的觀察和感受。

談腐敗誘因:西方也有貪官,關鍵看有沒有機會

記者:您認為腐敗與政治制度無關,跟經濟發展水平關係也不大,機會才是腐敗產生的最重要誘因?

廖燃:我這樣說,有很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實證研究。首先,大家一直認為西方的三權分立制度是制約腐敗的唯一利器。但你只要看一下透明國際發佈的「清廉指數」,位於前30名和後30名的國家絕大多數都實行西方制度。另外,美國學者亨廷頓認為,一個國家的人均收入達到1000到3000美元時最容易發生腐敗。但是,你看「清廉指數」的後30名,他們很多的居民平均收入根本達不到1000美元,比如索馬裡、緬甸等國,這就證明腐敗與經濟發展也沒有關係。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很多人以為發達國家必然比發展中國家清廉,這也是站不住腳的。實際上,西方也有貪官,關鍵是有沒有機會。西方國家一旦出現政治腐敗案件,涉及到的資金動輒就是幾十個億。德國上世紀90年代時發生的前總理科爾政治獻金案,一次就涉及30億馬克,相當於一個欠發達國家年腐敗總和的多少倍?德國好幾個部長都因為論文「抄襲門」丟了官。這就證明在中國發生的事情在德國同樣可以發生,假如你管得不嚴。

談腐敗預防:財產申報提了18年,就差個決心

記者:中國香港的財產申報制度對內地有著積極的借鑒作用,有沒有更符合中國內地的財產申報制度?

廖燃:在中國,腐敗發生的最大問題不是中紀委的權力不夠大,而是銀行和稅務部門都沒有發揮他們應有的功能。在西方國家沒有「灰色收入」一說,只要是收入就必須納稅。但在中國,誰能證明你的收入合法不合法?聯合國反腐敗公約有一條叫資產非法增加罪,中國有一條對應的叫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看前者,如果你是一個月工資1萬元的白領,那麼你一年只能賺12萬元,但憑這12萬元如何有93套房產呢?從這一點就可以判你有罪了。在中國,必須抓到貪污的證據才能判刑,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只能是10年。

實際上,財產申報列入全國人大立法規劃的議事日程已有18年。中國的「神九」都和「天宮一號」對接成功了,這麼難的事情都做到了,但官員申報財產卻做不到,這只是一個決心的問題。

俄羅斯和中國的情況有一點非常類似,就是銀行都由國家管控。所以,官員的財產藏匿在銀行是沒有人舉報的。如果官員有10個億存款,卻只申報了10萬,那麼銀行不會出來證明他說假話。那麼這種申報就沒有意義了。我並不看好俄式財產申報。普京總統是這樣要求的,但誰來證偽?

談實名舉報:羅昌平很可敬,微博反腐是趨勢

記者:中國近年興起了一種新型的反腐工具——微博反腐,一批「房嬸」「表哥」被曬到陽光下。這種非制度化的反腐能否產生長遠效果?

廖燃:當然可以,這種反腐的威懾性很大,也是國際反腐新趨勢,叫做利用新型社交媒介反腐。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的落馬引發外界關注,媒體人羅昌平早在半年前就通過微博對其實名舉報。這是一個劃時代的案件,我們應該支持這種做法。

記者:兩年前最高人民檢察院材料顯示,約有70%的舉報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擊報復或變相打擊報復。發達國家如何保障實名舉報人的權益?

廖燃:第一,我們鼓勵通過立法來保護舉報人;第二,日本和韓國最近發生兩起大案,都是由記者或警察舉報,而且舉報人都受到迫害。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會把這兩起案件放大以引起輿論關注,給政府施加壓力,一定要保護舉報者。

你看方舟子也做了很多好事,但他有一個上限:不舉報官員,只舉報學者和名人。再比如說中國台灣的邱毅,他爆料多就是因為很多人給他提供線索,因為他是「立委」,他有豁免權,但羅昌平就不同了,所以,我覺得羅昌平確實很可敬。

談腐敗懲治:中國不缺反腐法律,重在落實

記者:還有哪些因素制約和阻礙中國的反腐行動?

廖燃:中國不缺法律,但中國現在的法律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相比,尺度很寬。舉個例子,中國行賄罪的立案標準是1萬元,差不多相當於1200歐元。在西方,你只要給對方送三五百歐元就構成犯罪了,但在中國我只要送你9000元錢就不算犯罪。

在中國,不管行賄還是受賄,都必須要既成事實才算成立,賄賂也局限在錢財和物品。但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規定,只要有一方承諾、另一方同意,雙方達成協議後即使錢沒送,那麼也算是犯罪。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裡還有一條叫影響力交易罪。比如某某官員本人可能沒有貪腐,但他的小舅子打著他的名義去大肆斂財,那麼這二人都犯了這條罪。中國目前還沒有這一條。

中國《刑法》規定貪污受賄10萬元以上就可以判處死刑,這在全世界都是最嚴的。但是實際執行時有人受賄1000萬才被判死緩!中國不需要訂立新法律、設立新機構,只要修改現行的法律,讓它們有操作性並認真去落實,減少模糊的空間,貪腐犯罪就可以減少一大半。

談中國成績:中國反腐事業取得實在的進步

記者:透明國際是否切實推動了中國的反腐敗事業?

廖燃:有很多實實在在的成效。2003年,中國接受了透明國際「國家廉政體系」這個概念。在過去10年中一直在朝著限制和削減審批權力這個方向努力。2004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行政許可法》是中國反腐工作的一個里程碑。政府也在推動辦事透明化,比如說汶川地震,一夜間各地捐款湧入震區。中紀委從全國選調了一萬多名審計人員進入震區,在現場審計。這也是很成功的經驗。我們還推動了「反商業賄賂規則」的建立。我們要幫助各種公司建立內部的監控體系。中國就在2006年後掀起了一次全國性的反商業賄賂運動。

談清廉排名:排名不重要分數最重要

記者:從透明國際的清廉指數排名上看,中國這些年的清廉指數在逐步提高,但排名略有下降。

廖燃:其實排名不重要,分數最重要。任何國家或地區要進入這個排名,必須有3個調查機構數據的支持。有些國家或地區由於數據失效而未進入排行。這就和排隊一樣,其中一個人走了,後面的人要前進一位,但這不等於進步或退步。清廉指數採用10分制,10分為最高分,表示最廉潔;8.0∼10.0之間表示非常廉潔;5.0∼8.0之間為輕微腐敗等。透明國際每年公佈的清廉指數清楚地顯示出中國近20年來的進步。

談反腐經驗:遏制腐敗從減少機會開始

記者:透明國際有一套「廉政政策工具箱」,這一工具箱如何運作?廖燃:比如你具體到一個中等規模的城市,在某項市政工程招標中,有沒有明確的規定、透明的過程、公眾的知情權?市政府參與評標的成員有沒有公佈自己的財產?有沒有利益衝突的情形?所有這些構成了「廉政政策工具箱」。唯有實行了這一整套東西,才能最大可能讓腐敗無藏身之地。透明國際提倡遏制腐敗從預防、從減少機會開始。減少程序、公開過程,讓公民都能參與監督。反腐並不是高尖端的東西,只要全程透明,就能防範絕大部分的腐敗。這也是我們透明國際這個名字的來源。

      責任編輯:曾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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