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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傑未定罪 財產已被政府處置


http://news.wenweipo.com   [2013-07-25]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曾成傑案案情複雜,既有中國民間金融幽微側影,也折射地方政府的多面角色。

據新民週刊報道,7月12日上午,湖南省長沙市沙坪刑場,湘西非法集資案主犯曾成傑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執行死刑。對還在四處奔走尋求改判的曾珊(曾成傑之女)來說,連見父親最後一面的機會都沒有。

對於父親的死,曾珊有三個疑問——

「父親曾成傑被捕三個月後,法院還未立案,他的三館公司資產就被湘西政府拍賣,這合法嗎?」

「兩審法院都未出具三館公司的資產評估,就以集資詐騙判處我父親死刑,這合理嗎?」

「父親於昨日上午被執行處決,到現在都沒有官方通知,連最後一面都沒見到,剝奪臨終告別權,這合情嗎?」

曾珊的「天問」不僅戳中司法執行的程序和倫理問題,也將2008年轟動一時的湘西非法集資案重新拉回到人們的視線。

高調的民間融資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度是湖南省最貧困的地區,所屬七縣一市中的七個縣,都是國家級貧困縣,是國家重點幫扶的武陵山片區中最正中密集地帶。對於當地的民營企業而言,落後的地方財政根本指望不上,本來被寄予厚望的銀行貸款,又因大量呆賬、死賬等歷史原因而收緊。

以企業為主體、用於投資經營辦廠的民間集資開始在湘西盛行,並且從企業內部蔓延至全社會。據瞭解,湘西州首府所在地吉首絕大多數家庭都參與了集資,甚至還吸引了長沙、懷化以及重慶、廣東、福建等外地省市的個人資金,融資的企業近百家,涉及34萬人次、6.2萬餘集資群眾,本金總額高達168億余元。

曾成傑一手創辦的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就是當時的集資大戶,和榮昌集團、福大房地產公司並稱為當地的「三駕馬車」。

2003年湘西州政府對州圖書館、體育館、群藝館、電力賓館、東方紅市場等實行整合開發,對外公開招標,簡稱「三館項目」。曾成傑掛靠吉首市國土房屋綜合開發公司參與競標並獲取「三館項目」的整體開發權。此後,曾成傑依托「三館項目」,從2003年11月15日開始,以簽訂《關於參與「三館」開發項目的協議書》的形式,面向社會公眾集資,期限為1年,年回報率為20%。這份融資協議經政府事先審查、當地公證處公證,公開張貼在櫥窗裡。有數據顯示,2004年三館公司成立時,註冊資金為819萬元,到2007年,三館公司註冊資本便飆升到6189萬元。

高調的民間集資背後是地方政府長達多年的默許和鼓勵。2000年,湘西州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調動民間投資和企業創業的積極性」,首次明確表示企業發展需要調動民間投資。其後的3年中,湘西州政府報告連續提出州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始終是「千方百計啟動民間資金」(2002年州政府「計劃草案報告」)、「拓寬融資渠道、激活民間投資」(2003年州政府工作報告)、「引導和推動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拓展民間資本的融資渠道」(2004年州政府工作報告)。

民營企業家們一直在積極響應政府的號召,曾成傑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三館公司自2004年成立後開發了許多大項目,沒有貸款一分錢,全部依靠的是向民間融資,而且,三館融資並不是偷偷摸摸進行的,是在櫥窗裡公開招貼了協議的。其他公司也一樣,都是靠公開的民間融資來開發項目。

央行湘西州中心支行2007年上半年對湘西民間借貸情況的調查也證明了彼時民間集資的活躍,「湘西州民間借貸總量以年均32.4%的速度快速增長,已初步形成游離於主體金融之外的第二金融。」

2007年,融資月息都已普遍在6分以上,湘西州政府對民間集資行為也從一貫的鼓勵轉為「進一步規範」,試圖通過穩定融資利息實現「軟著陸」。實際上,這反而吹響了企業漲高利息瘋狂吸金的號角,各公司都想再最後撈一筆以防資金鏈斷裂,包括三館在內的集資大戶在最後階段甚至都開出了8分、1毛的月息來吸引集資者。

逆轉:非法集資詐騙

2008年,在一路高歌猛進長達5年之後,湘西民間借貸陷入危機。

官方對民間集資的態度發生180度轉變,地方政府以內部通知的方式要求黨政幹部退出民間融資,提前收回本金和利息。「民間集資非法」的消息在坊間流傳,立即引發了擠兌風潮。

2008年9月3日,吉首福大房地產公司部分集資者因無法收回集資款到州政府上訪,並一度造成交通堵塞和火車延誤。之後接連發生的群體事件使得事態不斷升級,民間集資最終被定性為非法集資。包括曾成傑在內的20多家企業負責人被控制,其公司財產也被查封。12月,曾成傑以涉嫌集資詐騙罪被批准逮捕。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5月20日判決認定曾成傑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根據刑法第192條,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通常情況下,這種非法佔有的目的具體表現為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的所有權轉歸自己所有、或任意揮霍、或佔有資金後攜款潛逃等。

對於這個罪名,曾成傑的辯護律師王少光不能接受,他認為曾成傑三館項目的融資完全是在政府知曉且支持的前提下進行的,所得款項也都用於合法的經營活動,根本沒有不歸還集資款的主觀意圖。

法院查明,從2003年11月至2008年8月,曾成傑先後使用多種集資形式向社會集資,集資利率從年息20%(月息1.67%)逐步提高到月息10%。隨著集資利率的提高,三館公司的集資額急劇增加,高額的利息支出,導致2008年9月因資金鏈斷裂無法再按期兌付巨額集資本息。

曾成傑則在上訴中提出「三館公司不存在項目虧損,不存在沒有償還能力」。

2011年12月26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曾成傑案進行二審。根據華信的會計鑒定,三館公司資產總計7.7億元,負債總計18億元,淨資產-10.3億元。

據王少光所知,曾成傑被捕前三館公司資產的評估價值達23.8億,遠遠高於負債,而當地政府未按法律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就將三館公司的財產低價變賣,導致法院認為該公司資不抵債。王少光曾多次向法院申請調取資產評估,卻始終未能得見。

湖南高院在二審判決中認定,曾成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使用詐騙方法面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總金額34.5億,案發後仍有17.71億余元的集資本金未歸還,集資總額減去還本付息的金額後,曾成傑集資詐騙金額為8.29億余元,造成集資戶經濟損失共計6.2億元,其行為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曾成傑主觀上始終沒有認罪悔罪表現,是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應當判處死刑。這意味著曾成傑的上訴被駁回,等待他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覆核裁定。

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對曾成傑案做出覆核裁定,核准曾成傑死刑。7月12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曾成傑執行死刑。至此,曾成傑成為湘西集資被公訴案件中唯一的死刑案件。

案情有疑雲 學者多質疑

曾成傑死後,關於此案的各種質疑還遠未平息。

茅於軾在微博中寫道,「曾成傑案案情複雜,既有中國民間金融幽微側影,也折射地方政府的多面角色。個中曲折,仍待有心人挖掘。」

曾成傑案的主要疑問源於始終未出現的資產評估。法律明確規定各項筆錄、司法報告、法醫檢驗等等審計結論應當送被告人,但是曾成傑從一審到二審直至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始終都沒有見過針對三館公司的資產評估。

在王少光看來,「拋開程序上的諸多違法問題,單是一個資產評估報告,就始終未出現在庭審過程中,而這個報告又是對案情至關重要的。」

非執業律師李莊也認為,如果這個程序上的評估報告都沒有,又怎麼能認定曾成傑集資詐騙多少錢?這直接關係到他有沒有罪、罪的大小。

事實上,一年之前,包括高銘暄、趙秉志、陳興良等9名刑法學者就曾專門針對曾成傑案做出一份專家論證法律意見書,其中強調了對於非法集資案件,特別是涉及資產數額等事實的認定,必須進行專業的審計和資產評估。

在多次向法院申請調去資產評估未果後,王少光通過其他方式獲得了這份報告。看到報告後的第一感覺是「資產被明顯低估了」,但是,王少光認為,即使是這份不到三館公司資產實際價值三分之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如果按照當時只還本金不計利息的處理政策,尚有2.8877億元的盈餘。

同樣備受爭議的是嫌疑人還沒有被定罪,他的財產已經被處置了。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易延友認為,這既違反《憲法》也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產儘管可以被扣押、查封,但不能夠隨意作出舉措,一直要到第二審結束。而曾成傑案早在偵查階段,政府就將其資產賣掉,外界根本不清楚他到底有多少資產,究竟有沒有資不抵債的問題,這也是導致公眾和媒體對這個案件產生質疑的一個根源。

      責任編輯:Fa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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