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9月4日凌晨2時許,益陽市公安局、桃江縣公安局分別緻函湖南日報,通報桃江縣公安局警車出現在麗江玉龍雪山停車場一事處理結果。對鳳凰山派出所副所長吳程輝給予記過處分並免職,對民警陳彩紅給予警告處分,對協警趙斌予以辭退。
據華聲在線報道,3日上午,湖南日報法人微博接到爆料:「請問警車『湘H0807警』,你8月18日出現在雲南麗江玉龍雪山停車場,不遠千里來到一個名勝風景區辦理什麼公務?是抓捕傳說中的雪人嗎?」
經湖南日報調查核實,該警車牌號為桃江縣公安局所有。隨後湖南日報法人微博於中午1時11分發出相關信息,並致電益陽市公安局進一步瞭解情況。益陽市公安局當即安排紀檢、督察等部門人員趕赴桃江縣公安局,桃江縣公安局迅速就「警車出現在玉龍雪山景區」一事進行了認真調查。
經查實:2013年6月,桃江縣公安局鳳凰山派出所偵破一起跨省盜竊犯罪團伙案件。根據犯罪嫌疑人交待,該犯罪團伙曾經在益陽和雲南羅平、大理、施甸等地多次作案。為進一步深挖打擊犯罪,8月14日,該所報請縣局同意,副所長吳程輝、民警陳彩紅及協警趙斌駕駛警車「湘H0807警」赴三地核對案件。8月18日為週末,辦案民警擅自駕駛警車赴玉龍雪山景區遊玩,將警車違規停放在景區停車場。
擅自駕駛警車遊玩的行為違反了《警車管理規定》,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經桃江縣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對副所長吳程輝給予記過處分並予以免職,對民警陳彩紅給予警告處分,對協警趙斌予以辭退。
桃江縣公安局政委肖文說,歡迎網友對公安機關的監督,也將以此次事件為契機,在全局展開警風警紀專項整治活動,堅決杜絕類似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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