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解放日報快訊:2013年6月22日,工廠辦公室主任范傑明用獵槍殺了6人,4人傷。今日開庭,庭外家屬失聲哭泣,哭完恨說「要他死!」據翻看過卷宗的受害者家屬說,范傑明最愧疚的是殺了兩位無辜者——哨兵和賣菜司機,誰不是無辜的呢?
范傑明在庭上對起訴書有異議,認為是「利益矛盾」,不是「洩私憤」,他多次強調犯罪殺人「與兒子無關」。他搶哨兵槍,就是想為了回廠裡殺人。搶槍後他裝上了28顆子彈,回廠裡後,他手持獵槍,肩挎哨兵槍,口袋裝手槍,還帶著大量彈藥和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