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裴顯鼎在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網、人民網在線訪談時表示,薄熙來案審理真正做到了「以庭審為中心」,徹底粉碎了庭審只是走過場的傳言。
據新京報報道,訪談中,有網友問及薄熙來案件審理情況。裴顯鼎表示,薄熙來案是一起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且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大要案。通過連續5天的公開庭審,有效落實證人出庭制度,安排徐明、王正剛、王立軍三名證人出庭作證,確保控辯雙方平等、充分發表意見,真正做到了「以庭審為中心」,徹底粉碎了庭審只是走過場的傳言。而且嚴格審查事實證據,對於起訴指控的事實中證據存在瑕疵的部分依法不予認定,體現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裁判要求。
此外,在薄熙來案一審和二審的裁判文書中還突出了說理和釋法功能,用大量篇幅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的意見進行了逐一評判,既充分回應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異議,又最大程度地消弭了社會公眾的疑惑。
同時,通過多種形式實現審判公開,尤其是一審期間,法院通過官方微博全程播發庭審實錄,使公眾有條件對案件事實進行客觀解讀,有力澄清了各種不實傳聞,有效地避免了社會謠言的產生,獲得了國內外媒體和社會公眾的廣泛好評,這也成為薄熙來案件審判過程中的最大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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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虎」九成異地審判
裴顯鼎介紹,2013年,全國法院共審理職務犯罪案件29126件,生效判決人數31555人,其中處級以上幹部682人,同比上升8.77%;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7277人,重刑率為23.06%,其中處級以上幹部重刑率為69.50%。
裴顯鼎表示,十八大以來已經有21個省部級幹部落馬。由於職務犯罪分子一般都在一定的重要崗位擔任職務,所以在當地有各種錯綜複雜的關係,有可能會影響案件公正審判。為排除當地對司法審判的干擾,人民法院明確了指定異地審判原則。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對90%以上的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職務犯罪案件以及關聯案件指定到了被告人任職地以外的省份異地審判。
懲治腐敗將出規範文件
對於今後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裴顯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將繼續總結貪污賄賂等腐敗案件的審判經驗,對於審理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深入進行調查研究,適時出台相關規範性文件,有效解決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法律適用疑難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