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今日凌晨0:08分,一輛商務車在兩輛警車的「保護」下,從東城看守所駛出,記者已確認就是房祖名在該車中。
自2014年8月14日被羈押,香港演員陳祖明(別名:房祖名)已在東城區看守所度過182天。根據之前的法律人士分析,他將於2015年2月13日刑滿獲釋。
2014年12月22日,東城檢方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對其提起公訴,今年1月9日,房祖名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昨晚11點50分 ,位於昌平回龍觀定泗路上的東城區看守所門外,十餘位記者已等候多時。
對於此前有媒體推算的「情人節獲釋」的說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表示,刑期的計算遵循「壓頭去尾」規則。「關於刑期的起止日期,在判決書上都會有明確顯示,房祖名的刑期從2014年8月14日被羈押算起,到2015年2月13日是整六個月。」
阮齊林介紹,釋放日可理解為在該工作日內的任何時間,看守所可能會因房祖名是公眾人物,想低調離開看守所,故將時間定在凌晨。
「臨釋放時,民警會讓房祖名簽署釋放證書等材料,並返還其錢包、手機、鑰匙等被羈押時隨身攜帶、但不允許在看守所使用和攜帶的個人物品。」阮齊林說。
至於誰會來接房祖名,阮齊林說,看守所可能不會操心這個問題。另據知情人士透露,無論是誰的家屬,來接人的車都不能隨便駛入看守所,只能在門外等待。
房祖名經紀公司發聲明確認已獲釋
房祖名經紀公司特地發出聲明表示感謝各界的關心,明天(2月14日)房祖名將會召開媒體記者見面會,向公眾正式道歉與說明。
司機為躲避記者超速、闖紅燈
另據愛奇藝消息,房祖名於2月13日凌晨獲釋,乘坐經紀公司車離開東城區看守所,為躲避記者的採訪,房祖名所乘坐的車連闖多個紅燈並超速行駛,在收費站被攔住。房祖名並未回答記者的提問也未露面。司機在推進車時還撞到了記者,少部分記者受了輕傷。現房祖名已回到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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