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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餘省份出台社保降費方案

2016-05-25

【文匯網訊】據中新網25日報道,社保降費正逐漸落地,目前已有上海、重慶、四川、新疆、山西、江西、陝西、天津、湖北、河南、山東、廣西等10多個省份出台了本地的社保降費方案。多地強調,降低社保費率,不會影響職工的社保待遇。

多地出台社保降費方案

4月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6年5月1日起兩年內,一是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超過20%的省份,將繳費比例降至20%;單位繳費比例為20%且2015年底基金累計結餘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以階段性降低至19%。二是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現行的2%階段性降至1%—1.5%,其中個人費率不超過0.5%。上述兩項措施的具體方案由各省(區、市)確定。

隨後,各地社保降費方案陸續出爐。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目前至少已有上海、重慶、四川、新疆、山西、江西、陝西、天津、湖北、河南、山東、廣西等10多個省份出台了本地社保降費方案。

在養老保險費率方面,上海提出養老保險企業的單位繳費費率下調1個百分點,即從21%降到20%;重慶、四川、新疆、山西、江西、天津、湖北、河南、廣西等地則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至19%。

在失業保險費率方面,湖北、陝西、廣西、重慶、山西、江西等地將失業保險費率降至1%;河南將失業保險費率由2%降為1.5%。其中,在個人費率方面,湖北、河南將個人費率降至0.3%,廣西、天津、重慶等地降至0.5%。

部分地區提出降低醫保費率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各地的社保降費方案不只局限於降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率,一些地區還提出了降低醫療保險費率。

重慶提出,降低參保企業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5個百分點,從8%降至7.5%;上海提出,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調1個百分點,即從11%調整為10%

一些地區則有條件的降低了醫保費率。山東提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結存規模超過12個月平均支付水平的統籌地區,2016年可適當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廣西也明確,各統籌地區在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基金收支平衡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可以階段性降低企業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費比例。

此外,一些地區還降低了生育保險、工傷保險費率。如,廣西提出,生育保險費率從原來的 0.5%—1%(各市費率不同)降至 0.5%以內;工傷保險費實際平均費率從原來的 1%降至 0.75%。

強調社保待遇不會降低

對於下調社保費率,民眾擔心的問題之一是未來社保待遇是否會隨之降低。對此,多地強調,費率降低後,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會降低。

湖北表示,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不會影響參保人員的各項待遇水平,下一步,將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確保參保人員各項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上海也提出,本市職工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較好,有一定的積累且年度有結餘。這次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費率的下調,不會影響到參保人員的總體待遇水平。

在社保待遇水平不受影響的同時,職工拿到手的工資是否會有變化?中新網記者注意到,在失業保險方面,湖北、河南、廣西、天津、重慶等一些地區還降低了個人繳費比例,這意味著,這些地方的企業職工拿到手的工資有望變多一些。

以湖北為例,湖北提出將失業保險總費率由2%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由1.5%降至0.7%,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湖北人社廳指出,初步測算,降費率兩年,全省可再為用人單位減輕負擔20.9億元以上,增加職工個人收入3.7億元以上。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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